搜索
-
2009-06-01
女人天生没逻辑
版权声明: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
http://lily5566.blogbus.com/logs/40287064.html
夫妻吵架,要死要活,眼泪鼻涕一大把,你明知道她还眷恋着,只是相互有点误解,于是你本着非常负责,非常冷静的态度,分析利弊,权衡左右,甚至拿来笔和纸画出了K线图U线图X线图……,你花了三个小时,一口水没有喝,强烈的撮合他们能够各退一步,重归于好。你发现对方终于稳定了情绪,停止了埋怨,你感觉自己的用心良苦终于没有白费,感慨拯救人类的灵魂是多么的伟大。只见对方用很坚定的眼光看着你,说:“我觉得你说得非常有道理,坚定了我的信心,我决定,马上和他离婚!”
——那个当场吐血的救人灵魂的人就是我。
我想买个数码摄像机,但是以我这种电子产品白痴级的人物,压根不知从何下手,但是我又不相信商场的所谓专业人士的推荐,因为再傻的瓜也能看出他们那种强烈目的性的销售动机。于是我开始咨询周边的电子产品的专业人士,结果几乎99%的人,建议不要买,因为这玩意买了也是在家里积灰。很负责的专业人士们纷纷给我出主意:不如买数码单反,不如买高清电脑,不如买红外线键盘……收集意见持续了一个星期,最后……我瞒着大家,偷偷摸摸的去买个一个数码摄像机。专业人士R知道后,说:
“其实你早就决定好了,只是找人应和你一下罢了。”
“对啊,那你为什么不应和一下?”
“……”(对方开始翻白眼……)
“那些没有赞成我应和我的人,我就用我那个70倍焦距的摄影镜头,拍他们血盆大嘴吃饭的镜头,然后放到网站上去。”
“**%&&%¥……”(对方已经口吐白沫了……)
——那个让别人口吐白沫的人就是我。
我博客想搬家,因为我拥有了一个独立域名,结果等我把这个消息公布以后,我的博友们(天哪,我竟然也拥有那么多博友)自动分成了正反两方,同意的和不同意的,双方各自摆事实讲道理,辩论时间持续了8天(截止到今天为止),明显赞成我搬家的超过了不赞成我搬家的,于是我终于决定——不搬了,继续乘在这辆BUS上。
——不要吐血不要吐沫,不要问我为什么,女人天生没逻辑!
随机文章:
换个家玩玩! 2009-08-17看痴头怪脑的小S 2009-06-17一个戒指的故事 2009-03-25求求你,让我醉生梦死! 2009-02-25三个小时,纯听音乐 2009-02-02
收藏到:Del.icio.us








评论
域名捆绑到BUS,需要付费当Bus的VIP用户吧。
数码摄像机实在是垃圾,我家那台尘封已久,放在Ebay上都没人要。
女人是善变的动物,不是没逻辑。:D